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消費者均享有產品到貨7天猶豫期之權益 (注意!猶豫期非試用期),但提醒您,商品退貨時必須回復原狀,亦即必須回復至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(包含主機、附件、內外包裝、隨機文件、贈品等),否則將影響您退貨的權限。並請您務必詳閱本網頁下方可能影響各類商品退貨權限之詳細說明。
※商品的發票亦必須跟隨商品寄回,若無發票請將無法提供退換貨。

退換貨說明
一般商品:收到商品皆享有七天審閱期,但審閱期並非試用期! 若於鑑賞期內欲辦理退貨,請務必保持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,並於收到商品三個工作天後,七天審閱期內,自行透過網站”聯絡我們”專區內填寫申請退換貨需求申請!
生鮮食品:依據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2條第一項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。故生鮮商品:若有拒收、退件,將於退貨退款時扣除原訂單付款金額之物流費用。相關條文連結請參考:http://law.moj.gov.tw/
特別注意:若超過七天審閱期後,即無法再做退換貨申請。

網頁退換貨申請流程如下
Step1:登入會員帳號。
Step2:於網頁最左下方點選”聯絡我們”。
Step3:填寫詳細客戶資料、訂單編號與商品名稱,並確認提出退貨或換貨需求。
Step4:點選【送出】按鈕,完成退貨申請。
客服人員在交到您的申請後會盡速處理您的申請,並在完成後續作業處理後與您聯繫。

下列情形,不符退換貨辦法,恕無法接受商品退換貨
超過7天商品鑑賞期(以到貨日算起7天內),即無法再做退貨申請。
收回退貨商品經點收後,發現退貨商品不符審閱期規範,將無法受理您的退貨,且後續會協助將退貨商品寄還給您。
商品一經剪標、商品配件不全或經個人因素使用、下水、污損、損壞、勾紗、有異味等問題,均不接受退貨。
基於衛生原則,貼身商品類別,如:內衣褲、襪子、鞋墊. . .等部份商品,除品質瑕疵外,一經拆封或使用恕不接受退貨。
經拆封後的化妝品、保養品、保健食品…等個人商品。
特別標示之商品經拆封,如品牌精品、電子類商品、食品…等。
未完整退回商品、原商品包裝、配件、說明書/保證書、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。
食品類商品因衛生因素考量,經拆封不接受退貨。
以上退換貨說明因部分商品有特殊限制,將於各商品頁說明,請您務必特別留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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